5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股东减持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生效一周。作为首个以条例形式出现的减持规则,也被市场视为a股史上最严、最全面的规则。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新规运行首周,共有30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减持计划。数据显示,在上述30份减持计划中,有3份涉及控股股东减持,7份涉及“董”减持,10份涉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其余均涉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拟在前减持股份的情况。从减持原因来看,上述30次减持计划均出于个人资金需求。
河南金泽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史上最严新规的生效,减持行为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和规范,也有利于投资者对市场风险的预期和管理,进而有利于市场的稳定运行。
五家公司的主要股东
按规定履行预披露义务。
5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持股变动规则)。
当日,沪深交易所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有效防止走弯路为重点,修订完善了相关业务指引。
与之前的减持规则相比,此次发布的减持管理办法增加了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二级市场减持与上市公司股价表现和分红挂钩。
据记者统计,新规运行第一周,共有陈展光电、物产金轮、新威灵、杭电高辛、钟健科技等5家上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预披露义务。
例如,5月30日,陈展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松宝投资(持股7.66%)因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陈展光电股份,上限为479.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爱文智略首席投资官曹哲表示,减持新规增加了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以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减持行为,减少市场不确定性。
之所以完善预披露规则有利于减少不确定性,也是基于披露违规行为不时减少的现实。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共有23只减持因披露违规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在东元投资首席分析师刘向东看来,通过大宗交易增加大股东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有利于完善预披露制度,进一步增强市场的透明度,使中小投资者能够提前知晓股东的减持意图,从而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上市公司“董·”
还原行为的持续标准化
除了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行为进行“查漏补缺”之外,作为补充,证监会同步修订的《持股变动规则》和本次未修订的《创业投资反向联动规定》共同构成了减持规则的“1+2”制度框架。交易所层面也同步修订了减持指引和询价转让指引,与证监会的规定进行了衔接,整合了之前的问答,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董”在自身违法、上市公司违法、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罚款及罚金未足额缴纳的情况下,不得减持;同时明确“董”应在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前提前披露;很明显,“董”离婚后,双方继续遵守相关的减免限制。
数据显示,新规第一周,已有中威公司、吉大、、阳光诺和、建业股份、艾乐达、瑞丰高财等7家公司披露董等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涉及22名董事。从原因来看,都是因为个人理财需求。从公开信息来看,上述公司不涉及“董”违法行为、上市公司违法行为和重大违法行为强制退市。
值得注意的是,在不断强化“董”减持约束力的同时,上市公司的自我约束意识正在加速增强。如5月29日,四会富士主动披露董减持承诺的辞职公告。根据相关公告,公司高级管理层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任期届满后持有的股份进行变更。
付剑认为,通过设定明确的减持规则,可以有效遏制市场中不规范的减持行为,提高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对于投资者来说,了解这些新规,不仅有助于更好地评估投资风险,还能提高对市场动态的判断能力。对于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和“董”来说,严格遵守新规,合理安排减持计划,是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关系的关键。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