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在农历除夕之际,官方网站证监会披露了对一家具有第一案性质的IPO企业的1000万元罚款。2021年8月在科创板提交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的企业上海思尔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国微思尔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尔芯”)未能上市,却因证券发行文件编造虚假内容被认定欺诈发行,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合计被罚款1650万元。
思尔信案的标志性意义在于,这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首例提交申请材料后未经注册即被证监会查处的欺诈发行案件。案件细节充分显示了监管部门对欺诈发行的“零容忍”态度。
在IPO过程中,企业为了尽快上市或获得更高的首发募资规模而虚增营收或净利润的情况并不少见。甚至因为上市公司资源过于珍贵,过去几年形成了一条财务造假、虚假发行的产业链。在过去的“惯例”中,如果假冒企业在被选定进行现场检查时自愿撤回材料,则不需要进行检查,更不用说进行处罚。
本案中,思尔信在现场检查发现涉嫌虚增乡镇收入后主动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但仍被立案调查,最终被认定为欺诈发行,合计被罚款1650万元。思尔科案意味着此前的“惯例”不再适用,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等欺诈发行行为的容忍度在降低,这对资本市场来说确实是利好。
2023年10月底召开的* *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系,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
资本市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不仅是在上市发行领域,对上市公司也是如此。在过去,它被认为很小甚至不被调查,它也表现出严格的监管态度。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是,近期证监会组织查处了多起员工买卖股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靠刑事追责、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内部问责等手段进行立体处罚。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是证券法的基本要求。然而,在过去,这些相对较小的个体行为一般不会被大规模调查,这也导致一些从业者随意违规。但在此案中,证监会先是对63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款8173万元,并对1人终身禁入证券市场;二是将1人涉嫌内幕交易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对46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其中3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5人被监管谈话,38人被出具警示函;第四,负责员工管理的招商证券被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向公司董事长出具警示函,两名时任合规总监监督谈话,并敦促招商证券启动内部问责。可以说,这样多层次、细致化的追责已经实现了对不同违法行为的全覆盖。个人违规炒股中的全方位追责,也从侧面展现了金融监管的细微之处。对于监管来说,没有什么是“太小”的。只要是违法违规的,就坚决处理。
近年来新处罚的上市公司欺诈发行案件行政处罚力度明显加大,民事赔偿判决金额也有所增加,欺诈发行风险越来越大。我们预计,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严格监管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将是新一年继续坚持的原则和基本态度。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