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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即巅峰的华强科技被揭“六宗罪”!华泰联合两保荐人连遭追责

上市即巅峰的华强科技被揭“六宗罪”!华泰联合两保荐人连遭追责-图1

导读:一方面通过IPO募资超十亿元,但另一方面上市后业绩持续大幅变化,内部管理问题频出,甚至二级市场价格持续低迷。华强科技几乎集中了近年来备受市场和监管诟病的IPO项目的典型特征。

本文由口口财讯(ID: KoukouIPO)独家首发。

作者:方志月@北京

编辑:翟睿@北京

2024年3月11日晚间,华强科技(SH.688151)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对其及其关联方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根据《决定》,因部分产品存在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监管部门决定对华强科技及其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在上述决定中,除华强科技外,还有3名责任人被湖北证监局点名处罚,分别是华强科技现任董事长孙广兴和及时分管会计工作的董秘赵晓芳的董秘朱京平。

这是近半年来华强科技及其相关人员第二次因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罚。

2023年8月中旬,上交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对华强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监管决定。

当时华强科技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投资收益1716.1万元认定为经常性损益,导致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披露不准确。

“及时更正会计差错,减少违规行为的负面影响;强化合规意识,加大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加强内部管理水平,强化内外部审计。”半年前,上交所因会计差错被问责时,华强科技承诺的整改措施言犹在耳。如今,随着湖北证监局的现场检查,更多违法事实浮出水面。

根据华强科技在《决定》中的最新公告,在湖北证监局日前对华强科技的现场检查中发现,其存在“因会计估计变更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部分产品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部分成本费用跨期计提”、“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和“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等问题。

华强科技于2021年12月6日通过IPO方式在科创板上市。

我还记得两年前华强科技IPO成功敲钟时的情形。

作为中国专业的防化军工企业,华强科技主要生产特种防护领域的单兵防护装备和集体防护装备。同时,其依托技术优势,积极开拓医用包装、医疗器械等民用产品市场。

2020年12月底,华强科技正式向上交所提交科创板IPO上市申请并获受理。

半年后的2021年6月28日,华强科技的IPO在科创板上交所2021年第43次审议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同年10月26日获得证监会注册。

根据华强科技IPO招股书披露的原始融资计划,其拟通过发行不超过8620.62万股新股募集资金17.24亿元,投资于“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与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R&D平台建设”和“信息(数据驱动型智能企业)建设”等三大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

在当时市场环境和主要中介机构的大力支持下,华强科技看似强劲的IPO赢得了投资者的极大青睐,并获得了巨额超募资金。

需要指出的是,湖北证监局现场检查后发现的上述违规行为,恰好包括了华强科技通过IPO圈钱获得巨额超募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规范”等“罪行”。

公开资料显示,华强科技的IPO价格最终定格在35.09元/股。据此计算,通过首次公开发行筹集的资金总额高达30.2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也达到28.12亿元,较其原募资计划增加10.88亿元。

令投资者的信任和热情失望的是,上市成为华强科技近年来的亮点。

2022年,刚刚完成上市首个完整财年的华强科技业绩迎来断崖式下跌。

2023年,华强科技业绩不仅未能企稳,反而继续跳水,扣非净利润将出现数千万亏损。

2024年3月11日,也就是华强科技发布湖北证监局最新问责公告的同一天,其二级市场价格报收15.64元/股,总市值仅53.88亿元。与IPO发行价相比,其股价早已腰斩,仅剩不到一半,市值蒸发超过60亿元。

据扣扣财讯独家获悉,湖北证监局不仅对华强科技及其董事长孙广兴、董秘赵晓芳以及当时的会计负责人朱京平作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还对两年前为华强科技IPO保驾护航的保荐机构进行了问责。

公开资料显示,华泰联合曾为华强科技科创板IPO的保荐机构,来自华泰联合的刘伟、张战培为其上市保荐人。

“根据《科创板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提供保荐服务的保荐机构应当在发行人上市后进行持续督导。科创板持续督导期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未来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内部人士向口口财讯透露,华泰联合的两位保荐人刘伟和张战培此次被监管部门问责,主要原因是在华强科技IPO上市后的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披露的内容不真实。

1)上市就“变脸”的华强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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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当华强科技以看似坚实的基本面在科创板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受到市场高度追捧时,或许没有人料到它会在未来两年逐渐成为投资者的噩梦。

在2021年前几年的IPO报告期内,华强科技的表现可以用强势来形容。

根据华强科技的IPO招股书显示,从2018年到2021年,可以说华强科技的发展突飞猛进。四年间,其营业收入从7.43亿增长到12.75亿,归母净利润也从2018年初的1亿增长到2019年的1.3亿和2020年的1.76亿,直至华强科技正式上市。

在这样的增长态势下,华强科技在2021年底IPO正式发行时,被市场赋予了超百亿的市值(按照华强科技35.09元/股的IPO价格计算,其IPO时的市值达到121亿),这是可以理解的。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

2022年,在华强科技正式完成IPO后的第一年,其多年来一直保持增长的业绩立即奇怪地崩溃了。

根据华强科技公开披露的2022年年报,2022年,华强科技当期营业收入仅为6.09亿元,较2021年的12.75亿元减少了52.25%,甚至远不及其IPO报告期之初的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43.36万元,同比减少77.38%;但扣非归母净利润仅为860.19万元,与2021年的2.73亿相比减少96.85%。

随后的2023年,华强科技的经营状况不仅没有好转或稳定,反而一落千丈,出现了罕见的扣非净利润巨额亏损。

2024年2月23日,华强科技发布2023年业绩报告称,2023年其总营收规模仅为5.92亿元,较2022年下降2.75%,几乎回到6年前2017年的营收水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94.9万元,同比减少90.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7345.03万元,同比减少758.15%。

这是华强科技自2017年以来录得的最差业绩,也是其近年来首次出现巨额亏损。

上市后,其业绩持续变脸,甚至出现大幅亏损。诚然,很难让人怀疑其当年申请IPO时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虽然现在还很难下结论,但湖北证监局近期对华强科技的现场检查,至少揭开了华强科技在2021年后被掩盖的种种“症状”。

根据湖北证监局出具的决定书,华强科技存在以下六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一,会计估计变更未履行复核程序和披露义务。

2022年末,华强科技对部分应收账款采用单一核算方法,构成会计估计变更。公司未按规定复核并及时披露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其次,部分产品收入确认基础不足。

经监管部门查明,华强科技2021年至2023年6月销售的约2,879台RFP-1000人防工程过滤器在确认收入后仍存放在公司仓库中,收入确认依据不足。

再次,华强科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

2022年末,华强科技在计提人防工程存货及相关原材料跌价准备时,未充分考虑相关产品资产在手订单价格下降、产品退出市场、产品毛利为负、价格无上涨趋势等因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

第四项罪行是它的一些成本和费用是跨期的。

华强科技计入2022年的运输费用107.38万元实际发生在2021年,计入2023年的R&D费用68.41万元实际发生在2022年,成本费用跨期确认。

第五项和第六项罪行均涉及不规范使用和管理IPO资金以及披露相关信息。

湖北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显示,2022年1月5日和1月11日,即华强科技IPO募资到账仅一个多月,其共使用110.44万元用于支付非募投项目,后于2022年1月20日通过普通户全额转回募投账户,募集资金被违规用于非募投项目。

2022年和2023年,华强科技董事会公告称已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分别不超过18亿元和19亿元,但实际上,华强科技在2022年1月29日、9月6日、10月12日和2023年7月24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合计分别为22.68亿元、18.92亿元、18.91亿元和19.93万元,均超过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规范方面,2022年4月,华强科技使用超募资金188.49万元,但在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及实际使用情况报告中,隐瞒了相关事实,未予以披露;此外,在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公司将新型核生化及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中的2.68万元计入新型核生化及应急救援与防护装备工业生产基地项目,披露存在错误。

“华强科技的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湖北证监局在决定书中表示。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六条、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华强科技、孙光兴、朱京平、赵晓芳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命令。

2)两名IPO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不力被问责。

上市即巅峰的华强科技被揭“六宗罪”!华泰联合两保荐人连遭追责-图3

华强科技在上市两年内就因各种违法违规事实被纠正,作为成功为其IPO保驾护航的保荐代表人,显然难辞其咎。

上述接近监管部门的内部人士也向口口财讯证实,日前,随着湖北证监局对华强科技及其相关人士实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来自华泰联合的两名保荐人刘伟、张战培也被湖北证监局处罚。

刘伟和张战培都是2021年成功保荐华强科技IPO上市的保荐人。

“由于湖北证监局对华强科技的现场检查主要集中在华强科技上市后的2022年和2023年,刘伟和张战培此次均因在华强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期间未能履行职责,未能发现并督促整改华强科技的相关违规行为,未能在已披露的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准确、真实地披露相关内容而被拘留。”上述接近监管层的内部人士向口口财经透露。

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协助、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要求的相应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知悉本规则规定的义务”;“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关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其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持续披露使用情况”。

此外,《上市规则》还明文规定,在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应当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披露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其内容需要包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及合规情况”等。

刘伟和张战培都是华泰联队的新人。

据扣扣财经了解,两人都是在2020年6月左右同时加入华泰联合。在加入华泰联合之前,刘伟于2017年在民生证券开启券商生涯。张战培此前任职于东方证券。两人都是在2020年前后刚刚获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华强科技也是第一个由两人担任签字保荐代表人的成功IPO项目。

“一方面,我们利用IPO筹集了十几亿的巨额资金,但另一方面,上市后我们的业绩持续发生巨大变化,内部管理问题频频出现,甚至二级市场价格持续低迷。华强科技IPO几乎集中了近年来最受市场和监管诟病的IPO项目的典型特征。”一位来自北京某中字头的大型券商投行负责人告诉口口财讯。

2024年3月6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新任中国证监会主席轻舞履新一个月后首次公开亮相。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企业IPO上市绝不能以赚钱为目的,而欺诈上市也是不允许的。因此,注册和审查的各个环节都应依法进行,并严格严格地敦促发行人真正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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