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修订的重点是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避免低水平重复扩张,引导先进产能建设。
7月15日,工信部正式结束《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及条件(2024年版)》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上述文件是进一步加强光伏制造业管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
目前光伏行业正处于寒冬。许多受访者表示,政府的“有形之手”围绕技术标准、财政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的基础上,引导和规范先进产能建设,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行业生态,帮助全产业链跨越周期低谷。
“有形之手”及时发力。
公开资料显示,《光伏制造业规范与条件》(以下简称《规范与条件》)于2013年首次发布,2015年、2018年、2021年进行了多次修订。旨在通过技术指标、产能利用率、生产能耗等方面的政策引导和要求,促进光伏产业升级发展。
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已公告12批共329家,撤销7批共120家。该榜单覆盖了光伏制造主要环节60%以上的骨干企业,已被应用单位、电站企业、金融机构及相关方广泛使用。
时隔三年,这一“顶层设计”再次迎来新的调整。
7月9日,工信部官网发布消息,就《光伏制造业规范与条件(2024年版)》和《光伏制造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有形之手’来的正是时候!”隆基绿色能源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早在今年5月,面对光伏行业无序竞争等痛点,隆基绿色能源创始人兼总裁李振国就曾呼吁只有先进生产力才能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希望加大对技术领先、R&D投资高的企业的扶持力度。
6月11日,GCL集团董事长朱共山在SNEC PV+第十七届(2024)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开幕式上也表示,光伏产业迫切需要政府的“看得见的手”和市场的“看不见的手”同时发力,主要通过提高技术标准和市场准入门槛进行结构性调控。
就在上述征求意见稿发布的同一天,中国光伏产业协会副秘书长姜华在中国光伏产业协会官方微信官方账号撰文指出,当前,行业在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也进入了新一轮行业震荡周期,供需失衡,产业链价格快速下滑,企业经营压力加大。对此,业界呼吁加强行业自律,减少行业内卷化。同时,还需要在宏观行业管理政策层面优先扶持有技术、有品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引导避免低水平盲目扩张,优化光伏产业发展环境,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统一相关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等。
姜华指出,修订后的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符合行业发展的需要和技术发展的最新形势。
引导先进产能建设
与规范(2021版)相比,此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继续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避免低水平重复扩张;二是提高部分技术指标的要求;第三,加强质量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四是引导和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第五,鼓励参与标准制(修)订;六是加强规范清单的动态管理。
多位受访者表示,上述修改的重点是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避免低水平重复扩张,引导先进产能建设。
首先是提高财务能力的要求。《规范条件(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光伏制造企业每年用于R&D和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销售总额的3%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鼓励企业获得省级以上独立R&D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此外,对于除多晶硅以外的新建和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将从20%提高至30%。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鹏鹏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过去光伏扩产项目多由政府补贴支持,加上融资等融资方式,企业甚至可以零资本扩产,由此催生了过度扩张等问题。现在提高全产业链最低资本金比例,实际上是提高企业在投资建设项目中的自筹资金比例,可以提高扩大生产的资金门槛,在一定程度上减缓扩大生产的步伐。
二是提高技术指标和能耗要求。在技术指标方面,增加了对N型电池和组件等产品的新要求,将现有单晶硅光伏电池和组件的平均效率指标由不低于22.5%和19.6%提高到P型电池,组件效率分别不低于23.2%和21.2%,N型电池和组件分别不低于25%和22.3%。新建单晶硅光伏电池和组件的平均效率指标由P型电池和组件的23%和20%提高到N型电池和组件的23.7%和21.8%。
在能耗要求方面,对光伏组件衰减率指标和光伏制造项目功耗的要求进一步收紧。比如P型晶硅组件的衰减率,第一年不高于2%,后续年份不高于0.55%,25年不高于15%。电池项目平均综合电耗低于5万千瓦时/兆瓦(MWP);N型晶体硅组件衰减率第一年不高于1%,后续年份不高于0.4%,25年不高于11%。电池项目平均综合电耗低于7万千瓦时/MWP;膜组件衰减率第一年不高于4%,以后年份不高于0.4%,25年不高于14%。
上海交通大学太阳能研究所所长沈文忠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规范条件(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强调了技术升级和能耗降低的总体趋势。上述数据基本反映了行业的平均水平以上,这意味着整个行业的技术准入门槛较高,体现了鼓励新建、改建和扩建先进产能的良好导向。
第三,加强质量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其中,提出光伏制造企业应具有应用于主营业务的核心专利并实现产业化,开发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且近三年无侵权行为的要求,鼓励企业按照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制度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同时强调了对产品高可靠性和长寿命的要求,工艺和材料的质保期由10年提高到12年,提高了产品的衰减技术指标,增加了可靠性试验要求。
沈文忠表示,长期以来,行业对知识产权问题不太重视,导致同质化竞争等诸多乱象。通过强调知识产权的合规管理,鼓励企业利用专利等手段保护自身的技术积累,有利于形成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乃至建立行业良好生态。
最后,加强动态管理。在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蒋华看来,加强规范名单的动态管理,是充分发挥政策执行效果,提高政策执行水平的必要举措。为此,《标准条件》特别增加了撤销公告资格情形下“未按要求提交自查报告”的条款。一是呼应了《管理办法》中按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的要求;二是通过加强政策约束,提升行业的监控能力。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