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浦东支持外籍人才担任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话题上了热搜。这一消息来自2月21日上海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浦东新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超表示,浦东新区将实施全球人才引进伙伴计划(GTP),深入推进“明珠计划”,如支持外籍人才担任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鼓励外籍科学家承担国家科技计划和担任新R&D机构法定代表人,全力打造国际人才发展引领区等。
据红星新闻2月23日报道,* *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汪玉凯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这是根据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形势和政策采取的正常措施。吸引外国高端人才进入国内机构、国有企业和研究机构担任法定代表人是一种姿态,这也释放了真正改革和开放的信号。此举不仅有助于提振海外人才对中国发展的信心,也对激励国内人才具有积极意义。
外国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资格没有限制。
外国人担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说法是什么?会不会有网友担心的“安全隐患”?上述人才政策释放了什么信号?
据上观新闻2月24日报道,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学教授罗培新表示,“外国人担任国有企业或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有管理和技术上的要求,但法律上的‘资格’没有障碍。”
首先,《民法典》赋予自然人平等的行为能力,这个“自然人”既包括中国人,也包括外国人。因此,支持外籍人才担任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政策符合《民法典》的规定。
其次,现行公司法对公司创始人和发起人没有国籍限制。根据现行《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依照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也就是说,新法扩大了法定代表人的选任范围,进一步放宽了限制。无论是现行公司法还是即将实施的新公司法,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都没有国籍限制。
公司“法定代表人”这个职位含金量如何,其权利义务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公司职权的负责人,对外享有公司代表权,对内享有业务执行权,表现为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负责公司日常事务。也就是说,外国人才担任国有企业或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一份徒劳的工作,但他们拥有一些实权,可以实际参与企业管理,甚至可以反映政府或关键职位官员的意愿。
“中国的国有企业与全世界的企业一起参与市场竞争,遵循市场规律,在法定代表人、高管等职位上对境内外人士一视同仁,这是进步和开放的体现。”罗培新表示,这一政策也体现了上海开放包容的格局,也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需要。引入外国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也为国企管理层引入了全球战略思维视角和资源。“这和我们经历的改革开放是一样的。在引进外资的同时,我们也引进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全球人才,这就是浦东高水平开放的意义。”
有些人还担心,如果外国人担任国有企业或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会有安全风险。罗培新说,如果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这些国有企业一般不会聘用外国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虽然有权行使职权,但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必须接受公司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也就是说,作为国有企业或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的外国人也应受中国法律的约束,他们不应随意行事。如果他们违反了法律,也应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海南有外国人担任国企法人代表。
支持外籍人才担任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法律资格没有限制,这也是* *给予上海人才的利好政策。
一个月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2023-2027年)》,提出创新体制机制,吸引和集聚世界一流人才。授予浦东新区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进行审核和签发确认函的权限。建设国际化人才发展先行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担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等机构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允许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科学家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项目和担任浦东新区新R&D机构法定代表人,吸引全球高层次人才牵头科技创新项目。完善符合行业需求的人才引进机制,发放相应的工作许可证。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学教授罗培新等专家学者对上观新闻记者表示,在新发展阶段,我们的对外开放政策更加积极,浦东的人才政策有利于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打造全面、自主、均衡的制度型开放。这种“兼收并蓄、广纳天下英才”的开放态度,也是当前中国向世界释放的明确信号。
事实上,早在三年前,海南自贸港就已探索引进此类人才,也利用了* *给予的人才利好政策。
据红星新闻消息,中共* *和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员担任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法人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商务人员实施宽松的临时出入境政策。而且政策有了突破。
2021年,海南引进外籍人士林担任省属国有企业海南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控股)全球消费精品(海南)贸易有限公司副总裁,后被聘为海南控股三级公司海南海购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海南控股三级公司海南空海免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
林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来首位担任省属国有企业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外籍人才。他坦言,自己被海南自贸港的政策吸引,选择投身海南免税行业。“希望以我的经验,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贡献力量。”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汪玉凯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可以预见的是,允许外籍人才担任公共机构、国有企业和R&D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将在选拔、聘用、管理、监督、考核和薪酬等方面带来一系列改革。让外籍人才在中国法律框架下最大限度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
(文章来源:国家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