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四月十一日电。外交部11日宣布对美国通用原子航空空系统公司和通用动力陆地系统公司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全文如下:
关于对美国通用原子航空空系统公司和通用动力陆地系统公司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2024年4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5号公布,自2024年4月11日起实施)
美国继续向中国台湾省出售武器,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三个联合公报规定,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中方决定对所附反制措施清单中涉及向中国台湾省出售武器的美国通用原子航空空系统公司和通用动力陆地系统公司等企业采取以下反制措施:
1。冻结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
第二,高级管理人员未获得签证,不得入境。
本决定自2024年4月11日起施行。
附件:反列表
外交部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计数器列表
1。通用原子航空系统公司。
第二,通用动力陆地系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