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近日出台《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三项政策措施,即实行常住户口登记制度,对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实行“先入户后就业”政策,放宽在职人才入户年龄限制。
这是记者28日从东莞宣传部获悉的。
东莞将实行常住户口登记制度。在东莞合法稳定居住工作的非户籍居民,在用人单位正常参加东莞市社会养老保险,在申请时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满1年的,可以申请办理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此前,东莞规定,申请人在申请户籍前,应满足持有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和在东莞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两个条件。
对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实行“先入户,后就业”的政策。新政规定,非东莞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东莞市申请户籍的,毕业后五年内可按照“先户籍后就业”的原则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籍。
新政进一步放宽了人才入户的年龄要求。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技师及以上、表彰类人才放宽至5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放宽至5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初级职称放宽至45周岁以下,高级工放宽至40周岁以下,中级工放宽至35周岁以下。
新政将于2024年6月1日实施。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