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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付万军: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提供更加有效的监管保护

5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傅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上表示,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制度,为广大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提供更加有效的监管保护,规范创新业务标准。

傅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金融监管总局付万军: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提供更加有效的监管保护

一是坚持系统思维,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嵌入金融监管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在政策制定、市场准入、日常监管、检查等工作中,充分体现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鲜明导向。同时,围绕金融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引导金融机构不断优化产品,激发消费潜力,实现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与金融市场发展的相互促进和有机统一。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机制。在事前防范方面,重点抓好适当性管理,督促金融机构严格落实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目标客户“三适当”要求,不断完善金融教育宣传;在事中控制方面,金融监管总局将及时调查和检查消费者反映的新兴倾向,并加强对未能处理其要求的金融机构的约谈。同时,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落实责任;在事后救济方面,积极引领金融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大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处置力度,切实确保纠纷不拖延、矛盾不升级、风险不扩散。

三是延伸服务触角,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温度。引导金融机构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继续提醒银行人身保险“睡眠账户”和“睡眠保单”,提升适老行业服务水平,建立为民办实事常态化机制,推出更多惠民解忧的服务举措,形成便民利民的金融服务体系。

第四,联合各方力量,构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网”。在* *金融办的指导下,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树立“金融监管一盘棋”的理念,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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