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广州市科技项目资金负面清单+包干制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深化科研领域“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资金管理模式,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资金自主支配权,有效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率。
与此前的试点工作方案相比,《方案》进一步压实了“项目承担单位”的责任,落实“法人责任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应当健全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认真审核项目资金支出,对资金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项目验收时,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资金决算,公开支出明细,加强单位内部监督。
“承包责任制+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取消了传统的预算编制要求,允许科研人员在项目总预算内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自行决定支出,并明确列出禁止行为的“负面清单”,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本轮《方案》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纳入“包干制”的项目范围,对人才、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等1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一般项目可实行项目经费“负面清单+包干制”。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