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官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开出15张罚单,涉及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对机构和人员进行“双罚”。
具体来看,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被深圳金融监管局罚款25万元。罚单同时显示,深圳金融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两名客户经理秦航、傅作出行政处罚,分别禁止其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8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因超范围支付政策性业务资金,偏离服务“三农”主业,被深圳金融监管局罚款40万元。时任该行客户部门客户经理的张韬也受到了警告。
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主要违法事实包括:监控策略存在漏洞,信用卡资金流入非消费领域。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处以50万元罚款;时任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信贷业务管理部现有客户风险策略室副经理的曾长安,对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监控策略的疏漏负有责任,也受到警告处分。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向客户宣传销售未经备案的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误导、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收取费用、未按规定使用登记的保险费率、财务数据不真实等问题,被深圳金融监管局罚款118万元。与此同时,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的许等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不同数额的警告和罚款。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