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年,奥联电子“假简历”事件“靴子落地”被中国证监会处罚。
奥联电子近日公告,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已完成对奥联电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的调查。经查,奥联电子的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徐明军过去在钙钛矿行业的工作业绩和核心竞争力,夸大了徐明军的行业影响力,存在误导性。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证监会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处罚。
奥联电子及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2023年2月,因为合作的钙钛矿“专家”徐明军的简历被其他钙钛矿公司公开“造假”,奥联电子陷入舆论风波。事发仅几天后,证监会就对该公司立案调查,这是全面注册制正式实施后的第一起案件。
当时,上海证券报微信官方账号在事发前10天发布了一篇报道,公司股价暴跌,提示了徐明军的履历风险。不仅如此,上海证券报多方调查发现,徐明军简历不实。事发当天,微信官方账号、上海证券报刊发调查报道《突如其来》,打脸!大牛股断崖式暴跌!》,指出徐明军履历中的“美化”成分以及公司激进建设规划的风险。
经中国证监会调查,奥联电子的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徐明军过去在钙钛矿行业的工作业绩和核心竞争力,夸大了徐明军的行业影响力,存在误导性。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奥联电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的陈光水和其他主要公司负责人以及夸大简历的钙钛矿“专家”徐明军分别被给予警告和罚款,罚款总额为750万元。
目前处罚已经落地,很多投资者关心如何寻求赔偿。北京唯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律师告诉记者,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误导性陈述”属于虚假陈述的一种形式,因此可以认定奥联电子的相关行为构成虚假陈述。如果投资者遭受损失,他们可以要求赔偿。有律师此前对记者表示,起诉虚假陈述的途径是向发行人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提起侵权诉讼。
“简历造假门”细节曝光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奥联电子涉嫌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两项:一是对徐明军在钙钛矿行业的主要业绩存在误导性陈述;第二,关于徐明军及其团队的核心竞争力存在误导性陈述。
关于徐明俊在钙钛矿行业的主要成就,奥联电子列出了12份主要履历,表明徐明俊或“指导”或“完成”了钙钛矿公司的多个项目。其中,“含金量高”的是领先的钙钛矿研究机构之一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华能清能院”)的工艺装备设计,“引导”中试线效率验收达标。
证监会表示,实际上,徐明军在上述12个项目的开发过程中未起到主导或主导作用。公告中提到的“完成”仅指徐明军参与了该项目,该项目最终完成。公告中提到的“指导”只是指徐明军对项目提出了建议,并未对关键核心技术或重大工艺起到指导作用。
例如,在华能青能所项目中,实际上生产线的工艺设计和设备功能设计由华能青能所独立完成,组件研发和效率提升的过程也由华能青能所钙钛矿研发团队完成。杭州中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能”)在按要求提供部分设备、运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徐明军在其中的作用只是参与杭州中能的内部人事规划和进度跟踪。这与大多数人理解的“指导”和“完成”的概念相去甚远。
关于误导性陈述的第二部分“徐明军及其团队的核心竞争力”,证监会表示,实际上,徐明军的专业背景是军事制导自动化。在2020年5月加入杭州中能之前,徐明军从未接触过钙钛矿项目。徐明军在杭州中能、浙江中能光存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能均不是核心技术人员,工作侧重于运营管理。
不过,奥联电子曾这样形容徐明军:“在钙钛矿电池的研发过程和产业化过程中具有独特的理解和实践能力,在钙钛矿技术产业化所需的材料配方、工艺研发、设备开发等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
记者回溯,从奥联电子宣布跨界钙钛矿产业到造假事件发生的两三个月内,该公司股价涨幅超过200%。
基于上述行为,证监会认为奥联电子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并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相应处罚。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