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公安部
公安部重拳出击打击整治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公安部消息,自今年开展打击非法制售“特供酒”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公安部督办的17起重大案件全部告破,打掉跨区域职业犯罪团伙48个,打击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消费者,购买酒类时要选择正规商家,不要购买没有产品标识、生产厂家或生产地址的产品。
专项行动初见成效。
自公安部部署开展“清风”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迅速行动,以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对生产、销售所谓“特供”“特供”的犯罪活动打开通路、发起猛烈攻势。
截至目前,公安部督办的17起重大案件全部告破,打掉跨区域专业制假售假犯罪团伙4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17人,涉案金额8.9亿元,现场查获非法“特供酒”31.8万余瓶,同比大幅增长。
工作中,公安部深入分析研判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特点,加强重点案件线索调度督办,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组织发动集群战役,集中破获一批非法制售“特供酒”案件,斩断一批非法利益链条,深化专项打击整治工作。
与此同时,公安部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精准打击、纵深打击、规模打击,深挖线索,加强深度研判,全面查清“特供酒”非法产销犯罪网络,同步打击提供基酒、包材、物流、促销等违法活动,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整治。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场上所有宣称“专供白酒”“专供白酒”的酒都是假酒。此类假酒不仅质量低劣、过度包装,还存在“近名牌”“近产区”甚至假冒商标等问题。犯罪分子进行口头营销和欺诈销售的伎俩很多,迷惑性很强。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打击此类违法犯罪的态势,坚决依法惩处,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拒绝各种“特供酒”“特供酒”。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酒类时要选择正规商家,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产品。发现可疑线索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报案,避免上当受骗。
在多地开展“特供酒”“特供酒”专项整治行动。
为规范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多措并举督导开展打击“特供酒”“特供酒”等专项整治行动。
4月2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旨在严厉打击党政机关和军队假借“特供”“专供”“内供”等名义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活动。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贵州省将运用食品生产流通、网络、广告、商标、反不正当竞争、联合惩戒等多元监管“工具箱”,加强生产端、销售端库存、广告监管、包材市场检查、物流寄递等环节管理,全面开展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严查购销“特供酒”“内供酒”行为、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和进行虚假宣传行为、印制“特供酒”“内供酒”包装材料行为。
山东省平阴县市场监管局近期也深入酒类市场,开展“特供酒”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特供酒”虚假宣传行为。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以酒类销售市场监督检查为重点,重点对市场上的酒类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主要通过查看进货渠道、扫描二维码等方式,检查白酒包装上是否标注“内部特供”“限量供应”“白酒特供”“白酒特供”等虚假宣传信息,以及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进货查验和领票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检查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传普及了《食品安全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各商户增强责任意识,诚信合法经营,严禁销售虚假产品。
近日,广东省阳江市市场监管局阳东分局开展洋酒洋酒集中供应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共检查酒类经营主体71家,责令整改6家,立案查处1起。暂未发现销售特型白酒的经营行为。
该局表示,将持续加强酒类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加强日常违法线索排查,坚决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