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题:中国加快对美《削减通胀法案》WTO争端案诉讼进程——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季文华。
新华社记者谢
2024年7月15日,中国致函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DSB)主席,要求DSB就美国《通货膨胀削减法案》部分税收抵免设立专家组。为什么要求成立专家组?此举的意义何在?记者就此采访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和法学院教授季文华。
“这是中国为加快美国《削减通胀法案》WTO争端案诉讼进程而采取的重要行动,值得高度关注。”季文华说。
2022年8月16日,通货膨胀削减法案通过成为美国法律。根据降低通货膨胀法案,美国将提供近4000亿美元与气候相关的补贴。“然而,一些补贴在某种程度上要求使用国产而非进口商品,或以其他方式歧视原产于中国的商品。”季文华说。
2024年3月26日,中国在世贸组织起诉美国,要求与美国就《通货膨胀削减法》中新能源汽车补贴等措施进行谈判,以维护中国新能源汽车企业利益和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公平竞争环境。本案针对的通货膨胀削减法下的补贴包括清洁车辆补贴、能源和财产投资税收抵免、清洁电力投资税收抵免、可再生能源发电税收抵免和清洁电力生产税收抵免。
他介绍,根据WTO争端解决规则,中美在起诉后有至少60天的磋商期。60天后,如果谈判未能解决争议,检方可以随时要求DSB成立专家组。专家组成立并组成后,将按照诉讼程序开展工作,对案件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在季文华看来,中国在本案中要求成立专家组有三层含义:
第一,表明中国诉美国《削减通胀法案》WTO争端案正式进入诉讼阶段。这是中国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行使权利的正常举措,也表明了中国政府积极运用国际法律手段依法维护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权益的坚定决心。
第二,表明了中国坚决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定态度。美国出台《通货膨胀削减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使用美国等特定地区的产品为补贴前提,制定了对新能源汽车的歧视性补贴政策,将中国等WTO成员的产品排除在外。这是歧视性的,是保护主义的,不仅损人也利己。它不仅严重扰乱了新能源汽车的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还提高了绿色能源转型的成本,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挑战了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
“中国在本案中对美国提起诉讼,既表明了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定态度,也为其他成员在相关问题上表达对美国的关切,共同捍卫国际经贸法治提供了机会。”季文华说。
第三,表明了中方对该案所涉法律问题的信心。本案涉及的美国措施实质上是“进口替代”补贴。中国的投诉集中在被禁止的补贴上,这是美国最具歧视性、最具保护主义、最明显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的补贴。有理有据,合情合理。
外界担心,美国为了证明其措施的“合规性”,可能会在专家组程序中辩称其措施是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低碳环保”,从而通过世贸组织规则中有关环境保护的例外条款来寻求豁免。
纪文华表示,无论是世贸组织规则本身,还是之前的许多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案例,都对环境保护等例外规定了相对严格的要求,比如要求相关措施必须是必要的,不能是任意的,而不仅仅是提出主张和要求。就目前的信息来看,即使美国有意强调这是“气候变化”措施,也很难遵守世贸组织的相关例外规则,无法改变其无视和破坏世贸组织规则的本质。